当前,法治中国已迈向新征程,依法治党、治国、治省正深入推进。这种来之不易的新常态,也是依法治企、从严治企的行动纲领,为此,我们必须因时应势、顺势而为,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进企业的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依法治国的《决定》以后,特别是把“法治”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来,很多人学法、信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大大提高。但一些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养还不够,把遵守法规制度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切实做到观念中有法、工作中讲法、生活中守法,真正使之成为每个人的行为规范尚有一定差距,还需常抓不懈。
为使出台的各项制度行得通、有效果、管长久,让观望者勿犹豫、侥幸着丢掉幻想、投机者没有市场,笔者之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有关反腐倡廉和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四中全会《决定》、四川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使我们想问题、干工作始终离不开法律这根弦,切实把学习、执行、维护法律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制止腐败和犯罪行为以及工作中以言代法、甚至徇私枉法的现象;第二,紧密联系企业实际,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规章有漏洞,往往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必须从机制上寻求突破。如做好“立、改、废”工作,使法规制度更完善,更适应时代要求。切实使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忙乱止于法。坚决纠正那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视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同时,把整治“庸懒散浮拖”及一些刚性规定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让有些“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和当天和尚撞天钟的思想得到根除,从而提高我们法治思维;三、加大查处力度、巩固群教路线成果。党中央对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方针,施行“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病的态度不减,刮骨疗毒勇气不泄,严厉惩处尺度不松,并持续保持铁腕反腐、重拳执法的态度,让歪风邪气得到了明显收敛。如收受礼品不许了,大吃大喝不行了,乱发奖金不敢了,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不准了……让我们看到了党中央的坚定意志、巨大决心和非凡胆魄,消除了我们心中的不少疑虑。
依法办事,从严治企,应不因特殊而走样,不因职务高低而有别,不因事情细微而不为。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难以形成统一的思想、统一的号令和行动。如果出现反弹,已取得的成果就会前功尽弃,造成更大的后果。为此,必须弛而不息地抓下去,使依法治企有条不紊地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文/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