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办法(川华西发〔2020〕3号)和选聘工作方案,特向社会公开征寻法律事务服务机构选聘候选人,凡意愿报名参加代理机构候选人及选聘比选的法律服务机构,请于2020年3月17日下午16:00前安排人员带上介绍信到我公司A区603室报名及领取相关资料,并于2020年3月19日下午16:00前将比选文件密封送交我公司A区603室。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报送比选文件(含纸质文件二套和电子文件一份)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律师事务所简介、相关资质及承诺函等;本案代理方案或工作思路;服务内容及服务报价等(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二、代理方式要求
代理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本诉和反诉(含一审、二审)及执行等全过程代理。
三、报价基本要求
采取半风险代理方式支付代理费。即代理费由基本代理费和风险代理费组成。基本代理费由参选单位自由报价,风险代理费按诉讼案件实际回收案款一定比例支付。
四、其他事宜
请与法律事务部丁瑞洋联系(联系电话:办公室028-83373102;手机:18068663289)。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
承诺书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事务所自愿参加贵公司 项目诉讼事务法律服务机构的选聘比选活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为此,现将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我事务所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法律服务机构;并已按相关规定通过了司法行政部门的年度检验;
2、我事务所在近三年内,无重大执业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省国资委通报及不良记录的情况;无违反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3、在过去的法律服务中,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以及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无在同一案件(或事件)中,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
4、我事务所承诺无论是否中选,对在本次参选过程中获取案件信息和商业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守绝不外传,对因相关资料和信息保管不善导致贵公司名誉或经济损失的,我事务所愿意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律师事务所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