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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6年09月29日
根据“川三建发(2016)73号”文件规定,今年10月-12月进入总结考核阶段,请各单位以及相关部门按此阶段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及时间段的安排,做好配合相关工作,共同完成。
特此通知
附表:相关工作事项及时间段的安排
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公司机关开展2016年三季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2016年度公司青年员工轮训总结考核阶段工作联系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