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工作,不仅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将影响企业的经营模式、投标报价、物资采购、绩效考核、会计核算、税收申报管理等工作,为有效应对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公司将在近期开展一系列“营改增”专题讲座。现将第一次专题讲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
上午9:00-12:00
二、地点:公司A区7楼会议室
三、参培人员: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预结算中心、商务部、招标运作部、审计部、资产债权部、材料设备部、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全部人员;各单位班子成员、相关科室人员。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