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关将于2015年1月对公司机关各部门开展2014年四季度的绩效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参与考核的人员另行通知)。现作如下通知:
1、按照《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3年版)》的规定,请各部门于2015年1月5日前将部门及个人2014年四季度工作总结、2015年一季度工作计划以及2014年四季度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成员的考核结果,通过OA发送至指定邮箱: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小组。
2.本次评选出的“季度优秀员工”前5名即为“公司机关2014年度优秀员工”,连同3名“优秀管理者”,共8名员工于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岗位工资现行合格档上浮一档执行;“公司机关2013年度优秀员工”自2015年4月起岗位工资档次恢复至现行合格档,即不再享受上浮一档的待遇。
3.本次绩效考核结果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活动由公司绩效考核执行小组负责全过程组织实施。
公司绩效考核执行小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