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单位:
为确保公司和广大职工在“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现将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公司并积极处理,做好节前的维稳工作。
2、各单位要做好节前治安、消防安全的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确保节日期间重点部位、贵重物品的人防、技防、物防安全措施落实。
3、做好民工宿舍的巡查工作,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乱扔可燃垃圾。食堂使用的液化罐要与明火保持距离,专人负责。
4、施工现场动火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5、物业公司要加强对商业店铺、单身宿舍的巡查,特别是职工单身宿舍的消防安全要引起物管人员高度重视;锦城分公司对液氧、混合气体、乙炔、氧气、油料库、油漆等堆放点要进行重点巡查,确保安全。
6、公司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办公室内禁止存放现金和私人贵重物品,财务室现金存放严格按财务相关制度执行。
各单位、项目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领导值班和门护卫人员的巡逻守护工作,并将值班安排于9月5日前报公司保卫部。节日期间如发生治安、消防安全事故,要按规定上报并及时处理。
保卫部值班人员:潘万华13880116882
特此通知
公司保卫部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