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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2012.6.28]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12年06月28日

通 知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科目祥附件。

预结算中心

2012.6.28

成都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22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7月22日。

缴费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7月23日。

发票打印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7月3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0至21日。

10月20日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7: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1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报考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报名程序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的各项内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2年新参考人员请核对档案号,档案号如填写有误,将无法滚动管理往年的考试成绩,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造价工程管理站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

(4)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

3.复审合格即可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手续。若考生无网上缴费条件,可凭《报名表》上条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缴费。

成都市造价工程管理站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三楼312号,咨询电话:86638412。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4.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的规定,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7元。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三)报名时请仔细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否则后果自负;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一经缴费,概不办理退费手续及信息更改业务。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公司机关第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暨所属部门职工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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