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茅以升科学技术奖-建造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关于开展茅以升科学技术奖-建造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基金会办[2011]第043号)和四川省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关于开展茅以升科学技术奖-建造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各单位要对符合条件的建造师认真组织填报,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对拟推荐的优秀建造师,要严格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基金会办[2011]第043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申报时,需对拟推荐的优秀建造师所施工的近三年工程项目成本(工程项目利润率、与公司签订的经济责任指标、实际上交公司利润率)、质量安全及其他业绩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其中:项目成本情况应提交审计报告;未审计项目的成本情况,须提交由公司分管经营(成本)的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各单位将装订好“茅以升科学技术奖-建造师奖”的申报资料于2011年12月9日前报公司办公室。
附件:1、《关于开展茅以升科学技术奖-建造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基金会办[2011]第043号);
2、四川省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关于开展茅以升科学技术奖-建造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3、茅以升科学技术奖-建造师奖评选办法;
4、茅以升科学技术奖-建造师奖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2、3、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