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2011年“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公司各单位、直属项目部:
根据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及集团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作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须按要求进行承诺。
现请各单位在复查前尽快将“小金库”承诺书(请在公司内网公告通知栏内参见样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盖章,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张贴于显著位置,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并照相留存备查(按国资委和华西集团公司要求必须照相保存)。同时于6月21日前将承诺书报送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部)。
如有疑问,请咨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公室(监察部、83312242)
附件: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样表)
注:(样表)在公司内网公告通知栏内
监 察 部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