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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暨证书复检的通知[2011.4.13]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11年04月13日

关于开展2011年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暨证书复检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继续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建发〔2002〕401号)、四川省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关于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复检工作的补充通知】(川建考〔2007〕1号文件),集团培训中心决定对2008年1月至12月由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且没有参加2009年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人员在2011年5月11日—12日举办一期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并在培训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证书复检。现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2008年1月至12月取得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或《建设企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试验员、测量员,均属于本次继续教育和证书复检的范围。

二、培训地点: 集团会议厅.

三、岗位证书复检内容和程序

(一)各单位要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证书复检初审,内容包括:1、持证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2、持证人员的工作情况,包括业绩、事故状况等;3、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4、对持证人员上岗检查情况。

(二)证书复核程序:持证人所在单位填写《四川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复检名册表》并报电子文档;公司汇总后持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连同复检表上报集团培训中心;集团培训中心归集上报住建厅岗位培训考核办公室,审批后办理证书复检手续。

四、培训费用标准

培训费用240元/人。

培训费用由各单位统一于2011年5月13日交公司转集团培训中心。 各单位见通知后根据本单位持证情况安排人员参加培训,4月18日前将名单(规范表格见群共享2009年继续教育表格)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特此通知

2011年4月13日

上一条:公司机关人力资源部招聘公告[2011.4.13]
下一条:关于修改调整2010年法律法规目录清单的通知[201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