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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次 日期:2009年12月03日
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全面禁止
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含直属项目部):
根据成都市建委、市交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8〕319号)规定:2009年12月1日起在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请各单位、各项目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在施工中,提前做好技术、材料等方面准备工作,避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同时,认真做好砌筑、抹灰、地坪等环节预拌砂浆使用的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管理部
二00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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