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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2009.11.21]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09年11月20日

通 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成都市劳务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从2009年11月17日起至明年2月5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有四方面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其他权益维护情况。

根据此次专项检查要求,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清理使用外用工情况,对不符合规定使用的外用工要立即清退:对需要使用的外用工办理好相关手续。

2、对劳务费用的支付情况进行清理,并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3、督促劳务公司做好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并有书面记录(工资表);检查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综合保险等其它权益维护情况。

人力资源部

2009年11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商鼎国际获鲁班奖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的通 知[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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