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将于2009年7月1日至31日,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次检查的内容如下:
1、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2、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以及技术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等;
3、违法犯罪情况,包括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此次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专项行动的书面通知,并于2009年7月12日前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迎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检查。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