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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形成高质量分析检查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2009.6.19]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09年06月19日

关于明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形成

高质量分析检查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抓住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两个重点环节,使活动不断深入,取得成效。现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形成分析检查报告等内容明确以下要求:

一、对已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单位,要对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班子成员分析检查报告的内容进行回顾。存在不足的,要进行“补课”。

二、民主生活会后需上报的材料:

1.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

2.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的书面发言材料。

3.民主生活会议的完整记录。

4.征集并经梳理的对企业发展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5、直属项目部党支部书记、经理要求报送在项目部召开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书面发言稿。

三、加强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审核,各单位形成的分析检查报告要送公司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审议后,报送公司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公司领导审阅。经审议后的分析检查报告最后交由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参评人员的特点,采取简便易行、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进行评议。既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评议会等进行评议,也可以通过发放问卷、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评议。

四、各单位第二阶段工作小结和各单位、项目部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统计结果(见附表二),请于6月24前报送纸质及电子版到公司深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表一:省建三公司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表二:省建三公司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表

2009年6月19日

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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