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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次 日期:2008年11月14日
关于上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川建三人劳字〔2008〕109号”文件精神,各单位须成立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组,负责信息系统在公司的实施,按期完成公司项目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到目前为止只有二分公司、五分公司、六分公司、机施分公司上报人力资源项目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请还没有上报的单位尽快上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200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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