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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次 日期:2007年05月16日
关于成立天鹅湖维修工作检查小组的通知
为确保天鹅湖工程30天内彻底完成质量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期按质量要求交给业主,公司决定成立检查小组。
组长: 吴茂凯
副组长:万红军
组员: 汪官伟、林益、韩建明、于新江、杨显龙、田官正、魏德英、官德云。
小组工作职责:
1、以上检查组人员自本通知起每天必须到天鹅湖参加检查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2、负责天鹅湖工程交工时提出的质量问题的整改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3、负责业主提出质量问题的整改问题检查工作。
4、要求天鹅湖工程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必须在30天内即6月14日前全部完成。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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