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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2007.4.10]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07年04月10日

通 知

二、四、五、安装、装饰、第一项目部:

“天鹅湖”项目陆续竣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办理工程结算和相关收尾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天鹅湖”各项目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继续履行其职能,项目班子成员以及预决算、内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负责办理工程结算以及收尾工作,直至完成项目结算。在此期间,各单位不得对各项目部人员作其他安排。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二○○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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