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对承建的重庆自贡恒大名都首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工程名称:重庆自贡恒大名都首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
2、 工程地点: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马吃水立交桥以东
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其中,基础或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独立基础
2、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符合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相应劳务分包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2年 4月 17日起至2012年4月20 日止(9: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洪湖东路财富大厦B座901室)。
联系电话:023—63050285胡女士、樊女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次招标劳务分包报价形式采用:分项工程单价包干(工程量按施工图计量,计算规则按重庆08定额)。
|
| | |
| | 递交的时间及地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并在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重庆分公司财务科开取收据(收据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可向投标人追讨有关影响开标的损失。
(1)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的,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的或违反投标书对招标人的承诺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的;
(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标投标或者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 | 递交的时间及地点:招标人口头通知中标人后7日内,且须在合同前缴纳。
注:履约保证金必须按要求缴纳,否则中标无效,且招标人有权依次选择排名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重庆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上午9:10
|
| | |
|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9:10);开标地点: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重庆分公司会议室。
|
一、投标书封面均采用A4纸打印,投标书内容要求采用A4纸打印,字体采用宋体四号。投标文件份数:正、副本各一份。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现场考察、递交投标文件等招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评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若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立即通知招标方以便在截止回标之前能予以解释;
2、招标方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标价,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
3、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后,应自行对工程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及招标内容和承包范围,应该被认为已详细了解;
4、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及《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5、工程量清单项目仅作为投标方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中标方所有的工作内容。
3)投标文件未按本书的内容填写或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作超出范围或实质性修改;。
7、 中标后,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必须达70%持证上岗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若未达到的,劳务公司应按要求及时办理。
8、未按时提交投标书,或中标后中标方单方面不签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 拟签订劳务合同附后。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承诺及招标要求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废除授标,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待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正式签订劳务合同后,中标单位方能进场施工。
2、在控制价范围内选择合理低价、信誉度高的劳务队作为第一侯选人,依次类推,确定三个侯选人,再对侯选单位的施工作业计划、劳动力组织计划及项目班子进行考察,经过比较确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以双方确认的最终报价为最终合同单价(结算单价)。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合同。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4、严禁各投标人之间窜标,一经发现,将停止一年投标人在招标人的其他项目的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