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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文件(地下室侧壁外墙回填连砂石)[2011.5.23]

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11年05月23日

施工招标文件

(地下室侧壁外墙回填连砂石)

本公司决定对“万宸地产•傲城住宅项目(一期)”工程地下室侧壁外墙回填连砂石施工实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施工能力及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及要求

1、工程名称:万宸地产•傲城住宅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成都市郫县犀浦校院路东段

3、招标范围:地下室侧壁外墙回填连砂石

4、工程内容: 外墙回填连砂石

5、工程数量:体积约10000m3;

6、投标方式: 中标单价为固定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注:具体情况请投标人自行到施工现场考察,投标单价为包工包料包干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脚手架费用、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金、保险、规费、安全文明费、多次转运、分层夯实、道路清洁卫生等按施工图纸(含技术变更)及现行规范要求完成上述所有工作内容施工的一切费用,并已考虑风险因素。乙方已充分了解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经济索赔、单价调整、工期延长等申请将不被批准。

7、材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8、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已完工程70%进度款

9、工期: 按项目要求完成

10、工程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11、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参加投标的资格条件:具备土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资料费(不退)。

2、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可在开标后十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入履约保证金。

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5%计,在该分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4、招标文件所附《分包合同》为“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其条款中标后不予调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

5、请投标单位在密封的“投标文件袋”封面及袋内“招标邀请函”上均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投标文件内容:

(1) 投标单价(报价清单)。(2) 付款方式(承诺)。(3) 完整的施工方案(需注明选用材料品牌及材料检验合格证明等)。(4)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 附质量、工期、保修承诺等相关资料。(6) 投标保证金发票(收据)复印件。(7) 投标单位一年内类似工程业绩。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1年5月30日12:00时前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年5月30日14:00时在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分公司四楼会议室或另行通知。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成都市建设北路一段3#(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分公司---合同预算科)。028—83341260合同造价部 联系人:陈先生(81270201)、赵先生(13880132151)。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分公司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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