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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阅读次数:次 日期:2009年10月10日
关于转发《四川省国资委关于防止不法分子借省国资委领导以及
有关处室负责人名义进行诈骗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止不法分子借国资委领导以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名义进行诈骗的紧急通知》(川国资委办[2009]25号)文件精神,近期有不法分子借国资委领导以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名义,进行骗钱、征订书刊、推销物品等性质恶劣的诈骗活动,给机关和企业的日常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请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高度警惕,一旦接到类似电话或接触到此类诈骗活动,要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公司向省国资委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对此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防止上当受骗。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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